kk推广员联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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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驻规则

 

2024年7月18日发布

注意!请仔细阅读如下内容(特别是粗体内容):

 

本规则是您与锐锋(将在下文中定义)之间订立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除非您同意接受本规则所有条款之约束,否则不得入驻企业。在您入驻企业前,请详细阅读本规则的所有内容。您确认:只要您点击“确定”按钮入驻成为企业推广员的合作KOL,即表明您在入驻前已经进行认真阅读并同意无条件接受本规则、KK官方对战平台其他规则、锐锋不时公布的各项“其他公开规则”(包括但不限于:《KK官方对战平台最终用户协议》、《隐私政策》、服务指引以及其他官方通知等)的约束。如果发生纠纷,您不得以未仔细阅读为由实行抗辩。如您不同意接受本规则,请点击“取消”按钮并不要提交入驻申请。

《KK官方对战平台最终用户协议》详见:reckfeng.com/user-agreement

《隐私政策》详见:reckfeng.com/privacy-policy 

其他服务指引、使用规则及官方通知等详见官方网站、KK官方对战平台通知。

 

1 定义:

1.1 锐锋: KK官方对战平台运营商上海锐之锋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1.2 对战平台:指由锐锋运营的KK官方对战平台(包括相关对战平台客户端及网站及锐锋不时提供的编辑器等各类工具,具体网址及客户端锐锋另行提供),通过对战平台后台的管理系统对推广员及推广员任务的内容进行管理。

1.3 作者自定义内容:地图作者上传至对战平台或使用对战平台提供的工具编辑制作的地图。

1.4 地图作者:指向对战平台提出申请并获得资格后,通过对战平台向平台用户提供作者自定义内容和/或对其进行的更新维护等支持服务的,具备相应民事行为能力的个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1.5 企业推广员:指向对战平台提出申请并获得资格后,通过对战平台向对战平台或者地图作者提供平台或者地图推广服务的,具备相应民事行为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1.6 推广员任务:对战平台上发布的对战平台或者作者自定义内容的推广任务,您可以通过企业推广员分发给您的子账号在指定的功能页面上认领推广任务,并按照根据任务要求进行推广宣传。推广员任务的具体情况和服务内容,以对战平台在相关功能页面实际提供为准

1.7 推广任务成果:您履行推广员任务过程中使用了锐锋资产制作的素材、内容等(包括但不限于提供、准备、构思、开发、创造、获取或提交的所有信息、文件以及其他物料,以及因此形成的全部视频、音频、画面、资料以及其他文字作品、摄影作品、音频作品、视频作品、录音、录像、创意等作品或者素材,且不论是成品还是半成品;如涉及)。

 

2 推广任务的履行

2.1. 您通过企业推广员的子账号领取推广员任务后,应勤勉、认真完成推广员任务,如推广需要您制作推广任务成果的,您制作的推广任务成果应当通过企业推广员得到锐锋确认后方可进行发布及推广,但锐锋的确认不代表锐锋确认推广任务成果的合法合规性。

2.2. 您不得从事有损于锐锋及其关联公司、对战平台、地图作者、作者自定义内容的声誉和形象的活动。

2.3. 您须确保用户知情并同意成为平台用户或地图用户。

2.4. 您承诺通过企业推广员的子账号履行推广员任务的过程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国家政策的规定、遵守相应平台的规则。您不得以以下方式进行推广:

(1) 使用违反国家法律规定的方式推广;

(2) 使用色情、暴力、误导、强制捆绑等方式推广;

(3) 使用木马、恶意插件等方式推广;

(4) 使用技术手段导致产品无法完全卸载,重启后重新安装,此类疑似挟持用户电脑的方式推广;

(5) 使用其他对锐锋、对战平台、地图作者、作者自定义内容的口碑或利益造成严重损害的方式推广;

(6) 唆使、引导、指示特定或不特定的人以人为非自然推广提高服务效果。

2.5. 您所提供的全部推广任务成果及在履行推广员任务的过程中发布的全部信息内容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1)违反宪法或法律法规规定的;

(2)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

(3)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损害公共利益的;

(4)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5)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6)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7)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8)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9)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2.6. 如因您违反第4条的约定被第三方主张权利而产生任何纠纷、仲裁、诉讼,或遭到国家相关部门处罚,应由您及您入驻的企业推广员自行解决,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并使锐锋及地图作者免责,并赔偿因上述原因给锐锋造成的全部损失。

2.7. 您应确保所投放渠道的流量合法、真实、有效,否则锐锋可能对您及/或您入驻的企业推广员采取处罚措施。如因锐锋采取处罚措施导致您与企业推广员或第三方发生纠纷的,由您自行解决。锐锋及其关联公司有权对任何违反此条的行为追究违约责任及/或侵权责任,要求您赔偿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锐锋对数据异常的判断及追责不受期限限制。

 

3 知识产权

3.1 在您遵守本规则及与企业推广员的合作协议的前提下,锐锋授予您非排他性的、不可转让的、不可分授权的权利,允许您基于锐锋享有完整权利或者获得合法授权的对战平台中的素材(包括但不限于LOGO、《KK官方对战平台》元素、人物形象以及履行推广员任务过程中涉及锐锋及/或锐锋关联公司的商标、设计图案、游戏素材等相关内容,以下称为“锐锋资产”)创作推广任务成果。锐锋授予您在对战平台行使的任何权利,不应被解释成您对锐锋资产享有任何权益。上述及其他任何锐锋依法拥有的知识产权等资产均受到法律保护,未经锐锋书面许可,您不得超出上述授权范围使用锐锋资产,不得通过其它平台或渠道向第三方分发或者向公众发布任何锐锋资产,不得进行任何反向工程或反编译,也不得注册任何相关权利。本规则中未明确授予您的权利均由锐锋保留,若您有违反本条款的情形,锐锋有权立即单方解除本合同,且锐锋及其关联公司有权对任何违反此条的行为追究违约责任及/或侵权责任,要求您赔偿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3.2 推广任务成果,其知识产权及所有权归属锐锋独占所有或锐锋与地图作者共有(包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地区、香港澳门地区和台湾地区以及国外的全部著作权利)。但您有权在使用推广任务成果时决定首次的发布时间及在自行发布时决定如何署名。您声明和保证,推广任务成果现在或将来都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任何著作权、商标、专利、商业秘密或其他知识产权。您进一步声明和保证,您不会使用或传播非法的、侵权的、诽谤的、侵入其他人的隐私、威胁的、骚扰的、辱骂的、仇恨的、种族歧视的或其他令人讨厌的或不恰当的推广任务成果或其他内容。在对战平台告知您或您自行得知您存在侵犯他人合法权益情形后,您应根据对战平台的规定或要求提出反通知。无论对战平台是否告知您、您是否提出反通知或反通知是否符合相关法规、对战平台要求等,均不影响对战平台进行自己的独立判断和采取相关措施。推广员应当为其违反本条约定而产生的后果自行承担全部责任,因此造成对战平台损失的,还应当赔偿对战平台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

3.3 锐锋及其关联公司可不限时间、不限次数、不限方式地并不限国家/区域地将推广任务成果用于锐锋及其关联公司的产品中(包括但不限于互联网和无线产品)中有关的宣传或授权他人进行使用,如将之用于宣传,则宣传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平面广告、网络广告、电视及电台广告、海报、电邮、产品之光盘、橱窗布置、户外广告、宣传单张、产品包装、展览会、推广活动、新闻稿等一切宣传模式。锐锋可不受限制地根据自己的使用需求对该作品进行包括添加、删除、修改在内的任何形式的改动。锐锋及其关联公司在进行上述使用时,您同意放弃署名权。

3.4 对于第三方侵犯推广任务成果的侵权行为,锐锋有权独立采取包括但不限于诉讼、仲裁等各种法律手段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您应积极配合协助,包括但不限于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 用户隐私

4.1 在收集、使用、共享或存储与任何平台用户相关的所有数据(包括但不限于任何用户信息)时,您同意实施并遵守所适用的隐私和保密标准,这些标准至少与锐锋隐私政策中阐明的标准同等严格。

4.2 为保护用户的隐私,禁止您将其访问或收集的与平台用户相关的任何数据提供给任何第三方。您据此同意遵守并且不以任何方式避开由所有此类数据访问限制和平台用户选择的任何隐私设置。

 

5 保密

5.1 未经过锐锋事先书面同意,不得向任何三方泄露锐锋产品信息、锐锋公司及关联公司的主体信息、个人信息、不得发布使用任何含有锐锋名称、商标、logo、标记等的新闻稿、其他宣传声明或推广材料。

5.2 您对于锐锋的保密信息应保守秘密。除非国家法律法规、政府或者法院的要求,或者经过锐锋事先书面同意,您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给予或转让该等保密信息。除为实现推广员任务之目的所必须外,未经锐锋事先书面同意,您不得擅自使用、复制或擅自向任何第三方授权使用、授权复制锐锋的商标、标志、商业信息、技术及其他资料等。

 

 

6 免责声明

6.1 锐锋明确声明对对战平台的服务不作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包括但不限于安全性、可靠性、持续性、准确性、适用于某一特定用途等。您接受本规则即意味着理解且不要求锐锋在以下任一情况下承担责任:

(1)不可抗力。不可抗力是指锐锋不能合理控制、不可预见或即使预见亦无法避免的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政府行为、地震、台风、洪水、火灾或其它天灾、战争或任何其它类似事件。

(2)鉴于互联网之特殊性质,不可抗力亦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影响互联网正常运行之情形:

(a)黑客攻击;

(b)电信部门技术调整导致之重大影响;

(c)因政府管制而造成之暂时关闭;

(d)病毒侵袭;

(e)网站升级、系统停机维护或通讯终端、电信设备出现故障导致无法进行数据传输;

(f)其他非因双方原因导致互联网无法正常运行、服务中断或延迟之情形。

6.2 锐锋有权在提前通知或不通知的情况下随时修改、限制、暂停或终止全部或部分对战平台服务,对于此等修改、限制、暂停或终止行为,锐锋对您或任何第三方不负任何责任。

6.3 锐锋不对您、您入驻的企业推广员或地图作者、平台用户的任何口头、书面陈述或者其向对战平台上传的任何信息之真实性、合法性做任何担保,或对此承担任何责任。

6.4 锐锋与对战平台不对您通过企业推广员与地图作者、平台用户之间达成的或涉及的法定义务或约定义务承担任何责任。

6.5 锐锋不负责直接与您直接结算任何您通过入驻的企业推广员名下的子账户领取并履行的推广员任务相关的费用。如您和您入驻的企业推广员因包括但不限于履行推广员任务、费用结算等事宜产生任何纠纷,由您自行解决,锐锋和对战平台不承担任何责任。

6.6 锐锋没有义务为您保存您存储于对战平台中的数据以及您使用对战平台产生的任何数据。您应自行对相关数据进行定期保存。您如因数据丢失造成损失或产生其他责任,锐锋不负责承担。

 

7 责任

7.1 您在此保证,不得直接或间接从事下列行为,或推广任务成果不得含有以下相关内容:

(1)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或侵犯第三方的合法权益(如知识产权);

(2)未经平台用户自愿同意并确认,请求、收集、索取或以任何方式获取或向第三方提供平台用户的直接联系方式,包括但不限于手机号码、邮箱地址、联系地址等;

(3)以任何形式擅自转让或授权他人使用自己的推广员账户;

(4)其他违反本规则内容或锐锋认为不适当的行为或内容。

7.2 锐锋有权判定您是否违反上述条款,并根据情节严重性,对您采取下列处罚措施,包括但不限于:

(1) 对相应信息进行修改、删除、屏蔽处理;

(2) 限制或者停止参加推广员任务;

(3) 要求您暂停或停止履行已认领的推广员任务;

(4) 暂停向您开放部分或全部功能;

(5) 要求下架、修改相应的推广任务成果的内容;

(6) 从您入驻的企业推广员账户中划扣部分或全部未结算的与您违规相关的部分服务费;

(7) 暂时或永久冻结分配给您的企业子账号;

(8) 解除或撤销您的入驻;

(9) 对您上述违约行为处理措施信息在对战平台上予以公示;

上述措施锐锋可根据情况自主决定单独或叠加使用。

7.3 赔偿责任

7.3.1 如您的行为使锐锋及/或其关联公司遭受损失(包括自身的直接经济损失、商誉损失及对外支付的赔偿金、和解款、律师费、诉讼费等间接经济损失),您应赔偿锐锋及/或其关联公司的上述全部损失。  

7.3.2 如您的行为使锐锋及/或其关联公司遭受第三人主张权利,锐锋及/或其关联公司可在对第三人承担金钱给付等义务后就全部损失向您追偿。 

7.3.3 如因您的行为使得第三人遭受损失、锐锋出于社会公共利益保护或消费者权益保护目的,可自您入驻的企业推广员账户的未结算的费用中划扣相应款项进行支付。企业推广员因此未向您结算相关费用,按本规则第6.5条处理。如上述费用不足以支付相应款项的,您应当赔偿因此造成锐锋的全部损失。  

7.3.4 您同意锐锋自您入驻的企业推广员账户的未结算的费用中划扣相应款项支付第7.3项下的赔偿款项。企业推广员因此未向您结算相关费用,按本规则第6.5条处理。如上述费用不足以支付上述赔偿款项的,锐锋可直接抵减您在对战平台的其他权益,并可继续追偿。

 

8 其他

8.1 本规则会在改进对战平台的同时不断更新,对战平台也可能会随时增删或修改其他公开规则。如更新内容为重大的、实质性的内容,则对战平台可选择以下任意一种或几种方式通知您:(a)在对战平台或相关官方网站上公告,(b)对战平台后台系统公告,(c)在您下一次使用对战平台时发出提示,(d)电子邮件,或(e)常规信件。请您随时留意对战平台发布的信息。如果您继续使用本对战平台,则视为您已同意所有修改的内容。如果您不同意当前版本规则或其他公开规则的全部或者部分,您必须立即终止入驻及停止全部推广员任务。

8.2 本规则任一条款被视为废止、无效或不可执行,该条款应视为可分的且并不影响本规则其余条款的有效性及可执行性。

8.3 锐锋不行使、未能及时行使或者未充分行使本规则或者按照法律规定所享有的权利,不应被视为放弃该权利,也不影响锐锋在将来行使该权利。

8.4 本规则之订立、生效、解释、修订、补充、终止、执行与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地区法律。如产生争议,双方同意将争议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贸仲)华南分会,按照申请仲裁时贸仲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并由1名仲裁员进行审理。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8.5 如您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对战平台电子邮箱KK@reckfeng.com。